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我省地处长江、淮河两大流域下游,跨江滨海,水网密布,湖泊众多,是全国唯一一个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全省多年平均过境水量为9490亿立方米,是本地水资源量的30倍。近年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水资源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水资源的节约、管理和保护,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水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新时期江苏水利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一、以水功能区管理为重点,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
认真落实《水法》赋予的水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综合管理。
1、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经省政府批准,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对1320个重点水功能区开展了确界立碑和纳污能力核定,编制了《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完善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对重点水功能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全面完成普查登记并组织编制整治规划;继续开展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按月发布水功能区水质通报和水质简报。
2、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一是积极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已于今年3月22日颁布实施。正在逐项落实涉及水利部门的职责,完成了《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并向省政府报批;组织各地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制定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方案。二是核准公布饮用水源地保护名录。核准公布了第一批向县级以上城市集中供水的8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并定期开展水质旬报,掌握水源地水质动态。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的应急管理。制定并发布了《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水利系统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提出了生态型湖泊(水库)、河湖联合、地下水、工业水厂改造深入处理等不同建设途径。
3、加强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编制太湖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编制我省实施方案,组织市、县开展太湖流域饮用水安全、节水减排、环太湖河道综合整治和太湖底泥疏浚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组织编制直湖港、洪巷港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二是切实抓好生态清淤。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快太湖生态清淤的意见》,并上报省政府。配合地方做好贡湖水源地和梅梁湖部分水域的清淤工作。对太湖竺山湖和湖西沿岸区“湖泛”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编制了竺山湖生态清淤方案,1平方公里应急生态清淤试验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三是落实蓝藻监测预警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太湖蓝藻打捞组织体系、属地打捞工作责任制和巡查工作制度,组建专业队伍,全力打捞蓝藻,做到“日产日清”,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保障饮水安全。目前,已累计打捞太湖蓝藻55万吨,相当于从湖体带走126.5吨氮、15.4吨磷。
二、以载体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不含火电)用水量年均下降11%和13%;先后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227个、节水型社区30个、节水型高校36所、节水型灌区2个、节水型城市8个;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年节水能力7.4亿立方米。
一是节水型社会建设逐步摆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省政府已连续3年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列为省政府年度重点实事工程,下发了《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交流会,建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考核责任制,组织对各市进行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二是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基本完成。经省政府批准,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联合下发了《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确立了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全省已有11个市出台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或者节约用水规划。
三是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逐步推进。全省先后开展了徐州、张家港、南京3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试点地区探索出的用水总量控制、循环节水、非传统水源利用等节水模式已逐步在全省类似地区推广应用。
四是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全面开展。会同省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载体创建活动,发挥部门优势,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几年来,通过载体建设和“八大行业”节水专项行动,全省培育了一批节水典型和节水示范单位。重点在高校中推广智能用水、中水回用、雨水利用和普及节水型器具,刘延东国务委员专门批示,要求在全国推广江苏节水型高校经验。“八大行业”节水行动方案,全国节水办全文转发,中央宣传部在全国广泛宣传报道。
三、以苏锡常禁采为重点,全面加强地下水管理
上世纪80年代,苏锡常地区由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出现了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影响了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对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经过五年的艰苦努力,至2005年底,圆满完成了省人大规定的禁采目标任务,累计封填深井4745眼,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地下水漏斗面积从2000年的5500平方公里减少到不到1400平方公里,地面沉降速率总体趋于稳定。这项工作在全国创造了四个“第一”,受到省人大、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同时,认真吸取苏锡常地下水禁采的经验和教训,全面加强苏北、苏中地区地下水管理。完成了全省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分和苏北、苏中地区地下水压采方案,2010年前将地下水开采量压缩至可采总量。全面实现地下水计划管理,每年初由省水利厅下达地下水年度开采总量计划,逐级落实至每眼深井,不定期组织检查和互查。积极通过调整和优化水源结构、节水技改等措施,努力压缩地下水开采量,对部分水源替代到位地区的深井进行了封填。全省地下水开采量从2000年的12.5亿立方米压缩至2007年的7.2亿立方米。
四、以水资源费征管为重点,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我省从1994年开始征收水资源费,几年来,全省先后四次调增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目前,全省地表水水资源费每立方米0.20元;地下水水资源费,苏锡常地区与当地自来水到户价同价,平均每立方米2.5元左右,其它地区与当地自来水基本水价同价,平均每立方米0.8-1.2元。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出台了阶梯水价和再生水价格标准。水价的每一次提高,都极大地促进了节水工作的开展。
不断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基金征收工作的意见》,规范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和用途。同时,通过组织开展自来水行业水资源费征收专项稽查和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的监督管理等形式,不断提高征收到位率。2007年全省“两费”征收总额突破6亿元,既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又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五、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快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
积极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改革。自2000年11月全省第一家水务局-金湖县水务局成立以来,目前全省已有宿迁、苏州等3个地级市和35个县(市、区)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占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50%以上。各级水务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认可,促进了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重点,不断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
近年来,我省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重点,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一是全面完成综合规划。完成了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初步成果和水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现状评价、节约用水规划、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等一批专项规划,并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了生态环境需水量研究、水价对需水的影响、节水指标与节水潜力研究等专题研究,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指导。二是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科技创新。完成了水利部科技创新项目“生物-生态技术治理新沂河污染河水示范研究”,完成了水利部“十一五”重大课题“加强水资源管理对策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地下水利用规程》和《江苏省节水型灌区评价标准》等2部地方标准。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下发了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委托河海大学举办了水资源管理学历教育班,组织开展了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规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程序,组织开展了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链接处室:水资源处、水资源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