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防〔2011〕40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台风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省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台风灾害防御工作,现将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台风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汛〔201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台风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防范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台风灾害防御工作。
二、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气象、海洋等部门要完善台风监测预报手段,密切监视台风动向,提高台风预测预报精度。要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台风灾害预警信息。
三、修订完善台风灾害防御预案。近几年,各地、各单位加大了台风灾害防御预案体系建设力度,但仍有部分地区(单位)预案体系不够完善。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台风灾害特点、工程设施变化情况等,进一步加强台风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要加强预案的演练和宣传,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工作的实效性。
四、进一步落实台风灾害防御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按照台风灾害防御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台风灾害防御工作任务和措施。要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应急处置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统一指挥与部门联动相结合,防灾减灾与避灾救灾相结合,着力落实各项防避抢救措施,全面提升台风灾害防御综合能力。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防汛 台风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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