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许可事项
(一)占用流域、重点区域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核
(二)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
(三)取水许可预申请、申请审批
(四)省管河道(湖泊)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批
(五)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六)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七)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八)长江河道采砂审批
(九)省管河道(除长江)采砂审批
(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十一)水利水电环境影响评价审核
(十二)水文资料使用审批
(十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
(十四)设立水文测站审批
(十五)省及其以下水文测站的裁撤、迁移、改级以及观测项目的增减、水文测报设施迁移批准
(十六)国家建设需要迁移水文站或者水文设施审批
(十七)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
(十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十九)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二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二十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乙级资质认定
(二十二)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二十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二十四)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二十五)市际边界水工程审批
(二十六)填堵、占用、拆毁、废除省管江河故道、水域、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审批(查)
(二十七)大中型水库大坝兼作公路审批
(二十八)围垦河道审核